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昆明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决定(昆文旅规〔2024〕1号)已印发,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制定依据说明
为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及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公众依法举报旅游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昆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昆明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昆旅通〔2018〕10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省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深化全省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坚决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2024年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公安厅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云文旅联发[2024]1号),工作方案中对深入推进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为整治昆明市旅游市场环境,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提供了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能更好适应当前昆明市旅游市场的管理需求。为更好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旅游市场环境的整治与监督,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废止《昆明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一份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云南省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云文旅联发[2024]1号)加强对昆明市旅游市场环境的监督与管理。
二、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一)起草调研。为提高昆明市旅游市场环境管理水平,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当前旅游市场环境进行了分析和调研,认为当前旅游市场环境相较于2018年发生了变化,《昆明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不再满足目前执法工作需求,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现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公安厅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云文旅联发[2024]1号),工作方案中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游客投诉处置机制展开了部署,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加强对旅游市场秩序的管理水平,更能适应当前旅游市场环境管理的需求。
(二)公开征求意见。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在门户网站公示了《关于公开征求废止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至5月27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三)专家论证。2024年5月15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了专家对《昆明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废止建议进行评议,形成了专家组评审意见表,与会专家支持废止《昆明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四)合法性审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义声律师事务所杨谋飞律师对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昆明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送审稿)》有关事宜作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且昆明市司法局进一步对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昆明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送审稿)》开展了合法性审核,认为文件制定主体、依据、权限、内容、程序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文件规定。
(五)公平竞争审查。我局对关于废止《昆明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该文件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
(六)集体讨论决定。经2024年5月8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第16次会议研究,同意废止《昆明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三、文件施行日期说明及有效期说明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昆明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决定公布日期是2024年10月11日,施行日期是2024年10月11日。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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