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千山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文化赋能整合博物馆群落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2015年2月国务院公布的《博物馆条例(国务院令第659号)》要求,我局统计博物馆的数据以在省文物局注册备案博物馆数量为准,截至目前,全市注册备案博物馆共计40个,其中国有博物馆12个,行业博物馆15个,非国有博物馆13个;国家一级博物馆3个,二级2个,三级3个。
二、提案答复情况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博物馆包括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国家在博物馆的设立条件、提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财税扶持政策等方面,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
二是根据《昆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相关工作要求,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民间收藏、个人收藏,建设非国有博物馆,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在项目申报、管理运行、服务提升方面的扶持和指导,建立健全博物馆申报项目后备名单和项目建设,培育全市各个领域的文化展示、展览场馆(场所)申报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各地可通过免费提供馆舍、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对口帮扶等形式,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昆明市陆续出台了《关于充分利用文物资源大力发展博物馆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与民间资本参与博物馆建设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对各级各类博物馆进行赞助和捐赠,也允许非国有博物馆依照相关政策收取门票、开发文创产品等形式来维护日常运营。
三是目前在我国现行税制下,昆明市税务局无权限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均严格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纳税人凡符合现行税法规定优惠政策条件的,均可按税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如涉及具体缴纳税费事宜,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具体税收政策咨询。
四是截至2023年3月底,全市共有慈善组织21家。其中,慈善协会17家,基金会4家。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盈利性法人。目前,在昆明市只要符合条件,均可向云南省民政厅申请设立基金会,基金会设立后可以按要求从事公益活动。昆明市民政局将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积极参与非国有博物馆的慈善捐赠活动。
五是针对职称评定的事项,申报文物博物系列中级、高级职称的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通过市文旅局或省文旅厅组织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要求进行申报。
六是积极参与国家、省级组织的博物馆业务培训。根据工作计划,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定期不定期针对非国有博物馆负责人、讲解员等开展业务培训,昆明市13个非国有博物馆相关人员均参加了培训。
感谢你们对昆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赵猛,0871-65332934)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23日